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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于1996年,其前身是1987年8月成立的市城管委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管监察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创建“四城”(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森林城、环保模范城)的组织协调以及市区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局机关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人,局领导班子成员6名,调研员1名,助理调研员3名,内设机关科室6个,局属正式编制单位2个,常设临时单位5个,共有职工1800余人。我市所辖的二市三县三区(魏都区除外)都成立了城市管理局,全市城市管理网络基本形成。
许昌市城市管理工作走过了20年的风雨历程,城管队伍大致经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开创探索阶段:1987年8月—2001年4月;第二阶段是转变规范阶段:2001年5月—2003年12月;第三阶段是创新发展阶段:2004年1月至今。2001年5月,新一届局领导班子组建后,从改变原有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入手,明确了“文明执法、服务管理”的发展方向;制定了“转变、规范、创新”三步走的发展思路;提出了“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去做”的城管理念和“既要金杯银杯、更要群众口碑,既要管理成效、更要队伍形象,既要洁净亮美、更要服务群众”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文明执法、服务管理的城管方向不动摇,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城管途径不动摇,坚持干成事、不出事、干成群众满意事的城管追求不动摇。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第一个阶段、第二个阶段的全面胜利,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和跨越式的发展,目前正阔步前进在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和谐大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