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城管[2007]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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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计算机档案信息网络应急处置方案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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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计算机档案信息网络应急处置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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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档案信息网络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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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程度的提高,各部门对计算机档案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为完善局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反动、淫秽等有害信息和降低雷电自然灾害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结合单位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处置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局域网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应急处置方案,抓好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如实报告事件情况。
局域网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孙宏毅
副组长:程德强 陈金录
成 员:张中奎 岳殿峰 邱格林 李 刚 马建良
王建涛 陈 萍 李 原 王 婷
二、具体措施
(一)新建的计算机档案网络信息系统,必须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安装技术控制安全管理硬件和完善的防雷装置。
(二)计算机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控制安全管理硬件、防雷等安全措施,应当保证计算机场地、计算机及其配套、相关设备、设施(含网络)和运行环境免遭反动、淫秽等有害信息和雷电的危害,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计算机档案信息网络系统应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网络系统备份及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具有保存60天以上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具有安全审记或预警功能;开设邮件服务的应具有有害信息邮件过滤功能;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非法入侵和计算机病毒防范功能;防止雷击或其他灾害事故功能;其他保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技术措施.
(四)要实行规范管理。1、计算机档案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措施产品的使用和工程的建设安装使用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产品,必须是取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专用产品。2、计算机档案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技术措施装置不得影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使用。3、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设计、安装和工程验收,必须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
三、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
主题词:档案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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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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