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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许昌市2008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许文明[2008]4号)和许昌市双创指挥部关于印发《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许双创[2008]1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与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抓好落实,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任务。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全国文明城市 目标任务 职责分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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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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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与职责分工
一、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保持护栏完好,无违章搭建、无证摊点、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名牌现象
(一)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保持护栏完好
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城管支队、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李刚、陈政伟、王建涛
(二)制止违章搭建,管辖区域内无未经审批临时搭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三)管辖区域内无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现象
责任单位:城管支队、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陈政伟、王建涛
(四)加强橱窗文化的管理,清理沿街两侧乱贴乱画现象
责任单位:城管支队、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陈政伟、王建涛
(五)全面清理乱设广告牌和单位标识牌现象
责任单位:城管支队、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陈政伟、王建涛
二、沿街店铺无夸门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一)全面清理店外经营现象
责任单位:城管支队、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陈政伟、王建涛
(二)全面清理店外杂物,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城管支队、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陈政伟、王建涛
(三)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做到“两次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达到“六无、一净、一见底”标准
责任单位:环卫处、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范留柱、曹保林
三、主次干道水冲式公厕达到1个/500米标准。公厕设有无障碍设施
责任单位:环卫处
责 任 人:范留柱
四、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数量达到广告总数的20%以上;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烟草广告
(一)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数量达到广告总数的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
责 任 人:李刚
(二)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城管支队、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陈政伟、王建涛
五、环卫部门开展规范化服务,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责 任 人:张中奎、李柯、各单位负责人
六、完成局下达的户外广告牌匾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城管支队、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责 任 人:李刚、陈政伟、王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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