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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工作纪律,树立城管部门良好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禁止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通知》的精神,近日,许昌市城市管理局下发了《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婚喜丧宴等饮酒行为的规定》,对公务接待、婚喜丧宴饮酒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该局要求局系统干部职工在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局各级公务接待在工作日中午一般不上酒;局系统干部职工组织的婚喜丧宴必须安排在工作日晚间宴请我局人员。对违反规定者,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将给予严肃处理。
该局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立即采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禁酒令。一要搞好“禁酒令”的学习和宣传。把“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的禁止性规定、非工作日期间饮酒的纪律要求以及违反禁酒纪委的责任追究等内容,传达贯彻到全体工作人员。二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三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执行禁酒令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同时对违规行为实施严格追究,确保禁酒令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