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城管[2007]92号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提炼弘扬许昌精神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在我局大力弘扬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和高尚品格,切实加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提炼弘扬许昌精神活动的实施意见》(许办〔2007〕32号)和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文明单位中广泛开展“提练弘扬许昌精神”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提炼弘扬许昌精神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深入学习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积极参与全市各项提炼弘扬许昌精神活动,不断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树立新风、弘扬正气,切实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为我市城管事业科学发展、好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实效。提炼弘扬许昌精神旨在凝聚力量,推动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要把着力点放在学习先进典型上,放在理论联系实际上,放在为群众解困上,真学、真干,求真效。
(二)切合实际。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提炼弘扬许昌精神与城管工作充分结合起来,从工作实践中总结许昌精神,经酝酿提炼,进而在以后的工作中大力弘扬。
(三)加强引导。群众的参与是开展活动的基础。要通过组织开展许昌精神大讨论活动,动员组织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开展实实在在的活动,让广大城管干部职工在建设美好许昌的生动实践中,共享美好生活,提高文明素质,展示文明风范,体现许昌精神。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坚持“文明执法、服务管理”的工作理念。按照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强城管系统的作风建设,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人难寻、事难办和工作效率低”等“四难一低”的现象。加强对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专题行政执法理论培训。同时,要规范执法程序和文明用语,严守文明执法“三条高压线”,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查处违章,用准军事化的管理模式来规范执法队员的行为举止,切实做到以文明的语言去执法、理解的心情去执法、文明的行为去执法、规范的程序去执法,争做文明执法标兵。
(二)创新为民服务方式,拓宽为民服务的渠道。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培训下岗职工等行之有效的便民、为民服务活动,真正把“群众有难,请找城管”的口号喊响做实。鼓励全体城管人员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练兵、职业技能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积极推行优质规范服务,杜绝行业中冷硬拖卡现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活动。以城管窗口和城管执法单位为重点,切实加强职业道德规范、职业服务技能等教育培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供便民、为民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达到全程代理事项按期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深入开展各种文明创建载体活动。以继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员工晋星评比”、“两查找两满意”、“争做文明市民”、“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女职工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文明示范标兵”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组织开展好各项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不断扩大职工参与体育活动的覆盖面,提升广大职工的健康素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参与乒乓球、羽毛球等职工体育比赛。大力推进职工素质教育工程,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综合素质。
(五)继续开展“一学三争”活动。“一学”指学习以李学生、冯中申、铁晓梅为代表的模范人物;“三争”是指争做“五好”党员,做学习好、思想好、工作好、纪律好、作风好的模范;争创“五型”(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城管局;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 ,达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思想道德风尚良好,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优美,环保达标,遵纪守法,秩序安定。
四、组织领导
提炼弘扬许昌精神活动是提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文明道德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许昌市城管局提炼弘扬许昌精神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孙宏毅
副组长: 程德强 赵伟业 陈金录
成 员: 张中奎 岳殿峰 李 刚 邱格林 马建良
王建涛 周国建 李长彬 曹保林 王海钦
铁晓梅 李良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文明办,王建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方法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2007年7月至2007年10月)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许昌日报》刊发的开展“提炼弘扬许昌精神”活动系列讨论,充分认识提炼弘扬许昌精神的重要意义;学习近年来我市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广大城管干部职工要通过撰写心得体会、参与城管论坛、开展许昌精神大讨论等活动,投身入于提炼弘扬许昌精神活动中。局属各单位要注意挖掘本单位先进典型,在局系统内部大力宣传,使广大城管干部职工从先进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所体现的精神中,体会和感悟许昌精神,树立和弘扬许昌精神。
(二)深入实践阶段(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
学习先进模范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此,广大城管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先进人物的热情和感悟转化为工作的动力,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实践活动。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和商户,真情实意地为市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许昌精神,弘扬城管精神。
(三)总结提炼阶段(2008年4月至6月)
在广泛学习和深入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符合自身特点的城管精神,并把城管精神与许昌精神融合到一起,上报到市提炼弘扬许昌精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各科室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改善城管局人文环境的高度,切实把这一活动摆上日程,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取得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二)坚持管教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有些陋习由来已久,要彻底根除,非一日之功。必须把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采取多种形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寓教于乐,又要通过整章建制,规范人们的行为。同时还要通过严管严罚,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
(三)坚持大处着眼,注重小事入手。此活动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必须从一点一滴抓起,从具体事抓起,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四)发挥典型作用,搞好示范引导。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头争当文明公民,争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
(五)做到有机结合,坚持协调发展。要把该活动与全局正在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本着主题不变,充实内容的原则,协调左右,抓好联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市管理 许昌精神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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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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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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