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城管[2007]35号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二OO七年文明员工晋星活动工作意见
为加强全体城管人员文明道德建设,规范文明行为,培养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操,通过深入开展文明员工晋星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激发活力,促进全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城管事业好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根据《许昌市城市管理局文明员工晋星评选办法》(许城管[2006]52号),现制定二00七年文明员工晋星活动工作意见:
一、工作内容
(一)健全、规范文明员工晋星人员档案。
(二)在局城管网站上适时发布文明员工晋星人员名单。
(三)加强文明员工动态管理。
(四)强化文明员工日常督查。严格评选办法,对违反有关规定和晋星基本条件的,视情节降级或取消其文明员工称号。
二、活动重点
(一)禁烟、禁酒、禁不文明言行。
(二)严把晋星申报、审核工作。
(三)规范文明员工理论学习。
三、检查考核
(一)检查形式
1、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月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文明员工工作开展情况集中检查一次,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检查结果记入文明员工工作台帐。
2、活动检查与效能监察相结合。把文明员工活动重点纳入到效能监察的内容,与局纪检监察室、考核办联合形成综合考核态势,强力推进晋星评选活动质量的提高。
3、申报评审与督察指导相结合。每季度末做好各单位文明员工申报工作,同时针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综合下发通报,加强指导,把申报评审过程作为整改问题、提高工作质量的过程。
4、检查考核与规范统一相结合。一方面对文明员工记录本内容相互对抄、字体潦草应付、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进行量化扣分;一方面抓好填写内容申报程序的规范统一,实现文明员工晋星工作规范管理。
(二)评定考核
1、分级考核。实行两级考核,即局级考核和局属二级单位自身的考核。以查看落实“三禁”规定工作台帐、记录本、有关资料、测评结果等实际效果为重点。
2、季度评定。按照文明员工晋星基本条件和申报程序,每季度对申报单位、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评定,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3、公布结果。对评审合格的文明员工,每半年公布一次;对降级或取消其文明员工称号的人员,在作出处理决定当月及时在局简报上予以公布。
四、活动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许昌市城市管理局文明员工晋星评选办法》和局党组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切实把开展文明员工晋星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载体、抓手、平台,规范思想行为,构建和协城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深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切实抓好落实。一是组织领导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各单位文明员工晋星评选活动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首位负责制;二是工作计划落实。要制定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三是督察考核落实。以考核促质量、提效能,坚决杜绝马虎、应付、走过场。同时加强文明员工的申报、审批和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工作。四是奖惩兑现落实。加强动态管理,对工作认真、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不符合条件的文明员工坚决取消其称号。
(三)切实提高实效。一个文明员工将代表着一颗文明之星,绽放出一片文明之光,要使之不断辐射、扩大,覆盖整个城管系统,进而塑造出群众认可的文明城管形象,实现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为此,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着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认认真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和效能提升,切实提高活动实效,进一步唱响“健康、文明、和谐、发展”的主旋律,涌现出更多的适应城市管理新形势需要的星级文明员工,为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七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二OO七年度 文明员工 晋星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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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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