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简报

 

第 70 期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0日


【要闻】
 
市委工会工作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会议召开
我局沈俊涛同志被评为许昌市劳动模范
 

4月29日上午,市委工会工作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会议召开,对196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市领导毛万春、刘洪涛、王金怀、董晋平、李新贵、杨喜廷、杨献波、赵予辉、蒋克勤、刘海川、赫连锡典出席会议。
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献波宣读了《关于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全市城管系统共有5名同志被评为许昌市劳动模范,我局综合执法办公室沈俊涛同志、禹州环境卫生管理处管理所师遂友同志、长葛市城管局执法监察大队李韶辉同志、鄢陵县城市管理局监察大队苏金水同志、襄城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李新亚同志。
市委书记毛万春首先代表市四大班子领导向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表示热烈祝贺,向工作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劳动群众致以节日问候,并对近年来全市工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新形势下,工会组织要当好桥梁和纽带,在推进富民强市中有新的、更大作为,必须“强化四个意识”。
一要强化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工会工作的主题。落实市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目标,是全市今后一个长时期的中心任务,也是各级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牢牢把握的主题。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直接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把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职工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共同投身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使实现富民强市成为每个单位、每个企业、每个职工群众的共同理想和自觉行动。
二要强化阵地意识,抓好新经济组织工会建设。要坚持非公企业工会建设与党的建设一起抓,把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切实做到“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不断扩大工会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要强化服务意识,千方百计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困难职工群众最关注、最现实、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改善民生工作。特别要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上下工夫,在督促加强社会保障上下工夫,在完善帮扶工作机制上下工夫,全面提升送温暖、再就业、办实事的效能和水平,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四要强化和谐意识,积极构建互信双赢的劳动关系。要从维护职工权益与企业发展双赢出发,发挥好“调节器”和“润滑剂”作用,协调双方,“两手”用力:一方面,要发挥好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教育引导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经营管理者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理念,尊重职工的劳动,关注职工的利益,注重依靠职工的力量,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最后毛万春强调,劳模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人民的楷模。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艰苦奋斗、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劳模精神,这种精神是许昌的精气神,是许昌的灵魂,是“许昌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富民强市目标,需要大力弘扬劳模身上体现的“许昌精神”,使之成为引领我们前进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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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俊涛同志先进事迹
 

沈俊涛同志立场坚定,政治合格。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对照自己、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工作中能够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自我加压,不断提高管理的标准和效率。他立足本职,实干创新,率先垂范,敢于吃苦,带领队员在日常管理中摸索总结出了“提前介入法”,对即将峻工的临街门面房,提前找到其业主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解决了门头招牌大小不一致、规格不统一的管理难题。针对人行道自行车乱停乱放的问题,他总结出了“流水作业”的管理方法,队员轮流作业,边宣传教育,边动手帮助摆放入位,用实际行动感动群众,带动了大多数群众停车入位的自觉性;在对管理中的个别“钉子户”,他能够积极的借用老干部督导团的影响力和说服力进行协调管理,解决了“钉子户”不服从管理的难点问题。在对流动商户占道经营的管理上,他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又和队友们跑遍了许昌市的大街小巷,托熟人、找关系、找领导,帮助商户寻找空闲场地11处,并协调有关单位对场地进行了硬化,安装了照明设施等,让近2000余家商户能进场、进店经营。既繁荣了市场,也不影响市容,得到了社会群众和商户的一致好评。2000年——2001年年度被评为全省城建监察先进个人;2002年度被评为全省城建监察先进个人;2003年第四季度被评为许昌市道德建设好公民;2004年度被评为许昌市创“三城”活动先进个人;2005年度被评为河南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2006年度荣获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章”和许昌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