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城管〔2010〕30号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落实户外广告两级审批、两级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魏都区建设局、许昌县城管局,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综合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许昌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许政[2007]37号)和《许昌市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许政办[2009]10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管理,落实“两级审批、两级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职责。市区户外广告实行“两级管理”制度。 市城市管理局是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设置申请的受理、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魏都区、许昌县、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城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各自管辖区域内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属地属权单位(部门)负直接管理责任,市城市管理局负监管责任。
二、严格审批程序。市区户外广告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即办理户外广告审批时,先由魏都区、许昌县、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城管部门,按照《许昌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提出初步审批意见,再报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审批。凡涉及挖掘、占用道路、广场、游园、绿地设置的,由属地住房和建设、公路等管理部门提出挖掘、占用的初审意见后,再报市城市管理局审批。
三、把握审批标准。魏都区、许昌县、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城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许昌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批。凡未经规划或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的,一律不予审批。从2010年3月1日起,凡新建和更新改造设置门店牌匾的,一律按照新的设置标准进行审批。
四、强化日常监管。各级城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许昌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按照《许昌市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许政办[2009]101号)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门店牌匾整治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违章设置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经审批或不按标准设置的,要依法查处。同时,建立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逐步使户外广告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管理轨道。
五、实行责任追究。市创建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已将市区户外广告管理,纳入市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督查和市区精细化管理督查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对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的意见》和《许昌市创建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 1、许昌市区户外广告审批程序
2、许昌市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申请表
3、许昌市户外广告(固定户外广告类)设置申请表
4、许昌市区门店牌匾设置标准及效果图
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许昌市区户外广告审批程序
一、固定类户外广告审批程序(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设置初审:申请单位或个人在属地城管部门填写《许昌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由属地城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经初审批准后,再由属地城管部门统一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凡涉及挖掘、占用道路、广场、游园、绿地设置的,需提交属地住房和建设、公路等部门的同意挖掘、占用意见。
2、申报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按照受理标准对属地城管部门或申办人的申办材料进行查验,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不符合标准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内容、要求,即时告知属地城管部门或申办人。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明;设置场地使用证明;平面位置图及实景效果图一式三份;设计单位或安全鉴定机构的安全证明;涉及占用市政、园林绿化、公路的,提交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3、现场勘察:局行政事项服务科组织属地城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并提出现场勘察意见。
4、设置审核:由行政事项服务科负责人审定后,按程序上报局领导审定,需市政府领导审定的,按程序上报。在市区重要地段和主要道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需报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批准。
5、费用征收:固定类户外广告出让金由市城管局统一征收后(许昌县除外),按50%的比例拨付属地城管部门。
6、事项告知:局行政事项服务科对通过审定的,及时告知申办人(单位)审批结果,通知申办人或属地城管部门领取批件;对不予批准的,将理由告知申办人或属地城管部门。
二、门店牌匾审批程序
(一)中心城区(审批时限:1天)
1、申请受理。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许昌市区门店牌匾设置申请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设置地点、设置规格、施工材料、夜景灯饰等内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统一受理。
2、现场勘察。局行政事项服务科现场勘察人员,通知市城管支队指定的现场勘察人员一同进行勘察。
3、设置审核:由局行政事项服务科负责人进行审核。
4、费用征收: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按标准收取户外广告出让金
5、事项告知:将审批事项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并当天将审批事项通报市城管支队。
(二)中心城区以外区域(审批时限:2天)
1、申请受理。申请单位或个人在属地城管部门填写《许昌市区门店牌匾设置申请表》。由属地城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核准后,再统一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
2、现场勘察。局行政事项服务科通知属地城管部门一同到现场进行勘察。
3、设置审核:局行政事项服务科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费用征收:属地城管部门按标准收取户外广告出让金
5、事项告知: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将审批事项及时通知属地城管部门,再由属地城管部门将审批事项及时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